手提塑料箱,塑料顆粒機操作工安全生產要注意的事項
標簽:廢塑料清洗污水處理設備1)未經上崗考核和操作培訓的人員不能獨立操作塑料顆粒機生產。
2)視力不佳、反應遲鈍者不能上崗操作。
3)開車前,做好設備周圍的環境衛生工作,設備周圍不許堆放與生產無關的物品。
4)生產前,檢查塑料顆粒機各安全設置有無損壞,試驗是否能有效工作;檢查各連接螺栓有無松動,各安全防護裝置是否牢固。
5)檢查各潤滑部位,清除污物,加注潤滑油。
6)機筒和模具的加熱恒溫時間要保證,嚴防料溫達不到工藝要求時開車生產。
7)開動螺桿驅動電動機前,要用手扳動V帶輪,應轉動靈活、無阻滯現象;然后起動潤滑液壓泵3min后,再低速起動螺桿轉動。
8)螺桿空運轉時間不能超過23分鐘。
9)機筒加料前,要檢查機筒、料斗,不許有任何異物存在;原料中應無金屬、砂粒一類雜質,防止損壞螺桿。
10)螺桿起動后,各傳動零件工作聲音正常,主電動機電流在允許額定值內,才允許向機筒內加料,加料時應先少量均勻加料。
11)進行模具間隙調整或清除污料時,操作工要戴好手套,不許正面對著機筒、模具、防止熔料噴出模具,燙傷身體。
12)塑料顆粒機開車運行中,不許進行維修,此時設備上也不許有人做任何工作。
13)遇到下列現象時,應緊急停車:
軸承部位溫度偏高,潤滑油(脂)流出。
電動機散出異味、冒煙或外殼溫度過高。
減速箱內潤滑油溫度高,冒煙。
傳動零件發出無規律的異常聲音。
機器工作時產生劇烈振動。
螺桿突然停止旋轉
14)設備上安全罩和安全報警裝置的位置不許隨意改動,更不允許人為造成失靈。
15)發現設備漏水、漏油現象時,應及時維修排除故障,不許水、油流到機器周圍。
16)操作工因特殊事務必須離開機臺時,應找熟悉操作該設備的人代管,否則必須停機。
17)清除機筒、螺桿和模具零件上的殘料時,要使用竹類和銅質刀、刷。不許用鋼刀、刷刮消零件表面污物及殘料,更不允許用火燒烤辦法清除螺桿上的殘料。
18)對于暫時不使用的螺桿,要把其表面清理干凈,涂防銹油,包扎好,吊掛在干燥通風處。
19)對于暫不使用的塑料顆粒機生產線,應排除冷卻水槽內的積水,關閉水、油和氣用管路,機筒的進、出口封嚴,切斷機臺輸入電源。